親愛的法理學老師是人權協會的會長,
致力於保障人權,廢除死刑.......
今天上課,
他說只要有簽到、有看影片寫心得報告,
就可以取代期末考XDDD

記錄片在紀錄美國某一州關於是否要廢除死刑,改以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取代之。
死刑的廢除與否,一直是刑法體系上的一大爭論,至今仍未獲得解答.........

影片中有很多值得令人深思的問題,
等小夜把報告寫好了,
再整個貼上來,
今天只稍微做點回顧~~~

主張廢除死刑的人說:
即使是贊成死刑的人,也不願意處死一個無辜的人。
一個人在面臨拷打逼供時,往往會承認不是他犯的罪,只求能得到一個可以喘息片刻的空間,而不問承認犯罪的後果。
真正被處以死刑的,往往是弱勢族群,有色人種與窮人請不起律師,也申訴無門,是另類的歧視與合法的私刑。
在該州,發現冤獄而改判的比率高於實際處死的人數。
被害者的遺族說,處死兇手以後,他們並沒有感覺好受一點,內心的傷都一樣痛。
受刑人的母親說,她愧對受害者遺族,可是她請求大家廢除死刑,因為這樣只是毀滅另一個年輕的生命。
受刑人的妻子說,我丈夫對不起受害者,可是處死我丈夫,在折磨的是我兩個幼小的女兒。
死刑只不過是政客選舉的手段之一,用以讓人民感受到他的魄力。
面對令人髮指的犯罪,陪審團的情緒是激動的,憲法賦予他們決定審判的權利,卻沒有給他們指導與教育。

主張死刑是必須的人說:
受害者遺族歷經折磨,所求的只有一個公道,如果今天犯人不需要以命償命,將置被害者遺族於何地。
一但取消了死刑,人民犯罪將不再受到拘束。
死刑有其存在的必然性,不能因為司法檢調單位制度的缺失而廢除之。
死者的父親說,我不可能原諒你兒子,因為你兒子殺了我女兒。
死者的母親說,兇手摧毀了我們家庭的快樂,奪走了我們家族的幸福。
檢察官說,主張廢除死刑,是那些反社會人格的兇殘殺人者不敢面對他們犯罪所該得到的報應。



雙方各有各的理由,
看起來值得深思卻又難以解答。
所以,
我不停的在問自己,
如果今天被殺的是自己的家人,
是自己的弟弟,
是自己的兒女.......
面對主張廢除死刑的人講的那麼多的理由,
我會接受嗎?

答案是──

我會親手殺了凶手與主張免除他死刑的人,
然後跟法官說,
你來免除我的死刑好了,
起碼我更情有可原.......orz

因為我不懂,
憑什麼我最重要的人被奪走了,
殺害者卻可以被提倡人權?
那死者的權利與未來在哪裡?
或許,他的死不會讓我好過一點,
但絕對會讓我少些遺憾,
最起碼,
我不用每天想著殺害我最愛的人的兇手還活在這個世界上沒有付出代價。

司法制度用來審判犯罪,
檢警單位用來發現犯罪、逮捕真兇,
兩者不該混唯一談,
公平的審判建立在檢警單位的公正正確上,
不能因為證據調查與人犯逮捕的偏差而抹煞司法原先賦予的正義。
屈打成招的犯罪自白、冤獄、嫁禍......
這些都不是被害者遺族關心的事情,
會發生這種事情是另一層需要杜絕黑暗與悲哀,
而不是打從根本讓那些真正罪大惡極的殘虐殺人犯一輩子在牢裡不愁吃不愁穿。
(以上純粹發洩,刑法體制上可是主張被告無罪推定原則,只要未被判刑確定,被告基本上是無罪的)
好啦,
我偏激,
反正我愛恨分明的個性已經定格了,
看過就好////////bb
畢竟這不太可能當做報告交上去打擊老師的期望與信心,
真正的報告情感上是需要潤飾的XDDD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devalca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