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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事情說穿了其實跟自己沒啥關係,
但是因為重要的妹妹與可愛的學妹因此吃虧受害,
所以還是想發表一下個人的看法,
也給想跟人合作出版同人本的大大們一點建議。

與人合作共事總是難免有摩擦,
這無可厚非,
很多時候如果能互相體諒幫忙,
我相信可以合作的很愉快,
畢竟喜歡同一個東西並且願意一起努力,
應該對彼此的基本印象都還不錯。

這次的事情會發生,
真的讓人很啼笑皆非的無言,
可是若說是好笑,
倒不如說是令人義憤填膺。

我家妹妹是大陸人,
年紀小,
當初因為不懂得怎麼拒絕,
而被某人以「難以抉擇,所以可不可以兩張都給我」的理由拿走了兩張圖,
在妹妹的心中解讀,
那兩張圖一張會是封面,
一張會是封底,
然後,
某人音訊全無了。

許久許久以後的最近,
這次我上千業去拿本時,
巧遇了某人,
不經意間看到了電腦螢幕上的封面是妹妹畫的(我家妹妹畫風很明顯,一看就知道),
得知下集已經出版了,
所以回家在聊天時不經意提起這件事情,
原意只是想高興分享說封面看起來很漂亮,
沒想到妹妹連上集都沒拿到,
甚至不知道下集有出書。
當下妹妹當然很生氣,
但還是勉強壓著怒氣去聯絡我家小學妹,
想問問看知不知道大概發生了什麼事情。

接著又得到另外一個消息,
我高中的小學妹負責幫忙某人畫內頁,
她也是沒拿到上集,
倒是在路上遇過某人的朋友,
聽到「不然我那本給你」的這種說法,
並且下集的完成也讓她吃盡苦頭,
2/5號千業收稿截止,
2/2號某人才把稿子給她讓她畫插圖…..(兩三天就要畫完插圖….是只想要草稿嗎(冏))

聽到的當時我跟晴晴貓都是先傻了,
然後開始生氣,
這件事情聽起來很荒唐,
荒唐到可笑的地步,
但真的發生時又有幾個人笑得出來。

嚴格說來,
玩同人沒有多少法律規範,
也沒有更明確的做事標準,
只有許多不成文的習慣與無形的默契,
諸如在印本的店內,
除了作者之外沒有人可以翻動作者的本子,
以及畫者可以得到自己的作品做成的書等等…..
但若要我來說,
我倒認為那些不成為的規矩只是做人處事與人合作之間基本的禮貌,
什麼不知道或沒聽過都是藉口與推託之詞。

回想我自己兩次出七本小說本子,
跟四個畫者合作,
兩位在大陸的畫者我盡量送卡送本,
每次聯絡溝通中也有記得道謝,
有什麼需要動到他們的圖的地方也都是先詢問確認他們同意過的,
不管是「我拿封面圖出小卡好嗎?」,
還是「這些圖在邊緣加上一些圖騰花紋好嗎?」,
當然他們的回答也都很客氣,
「當然好啊,全部給你處置囉」……
也許有些人認為這樣過於繁瑣與小心,
但至少在我來說,
這是基本的尊重與協調,
好歹用的是人家費盡苦心畫出來的孩子,
在使用他們的孩子前,
這點禮貌是應該的。
而某人卻拿到圖以後就再無音訊,
(最起碼也該告知說我XX日要拿本去印或給畫者看看封面完成後的感覺之類的吧?)
直到聽到傳聞說我家妹妹好像在生氣,
才開始找她……..
為什麼事情一定要弄到有人生氣委屈以後才開始想道歉呢?

再說到人在台灣並且有接手幫我排版的兩個畫者阿夜跟晴晴貓,
我更是麻煩他們許多,
所以除了送本送卡外還請吃飯,
當然排版途中我們更是常常討論溝通,
不管是版面樣式、背景顏色、拼哪幾張小卡、想要什麼場景…..
當然這些溝通可以不停的確認彼此的喜好與看法,
可是要注意並不是文章作者最大,
端著「這是我的本」的理由提出諸多要求是很差勁的事情,
人與人之間互動尊重是互相的,
畫者會問「你想看什麼樣的圖?」
這種時候當然可以回答自己想看的場景,
不過我總是會加上一句「看看怎麼樣比較好,我不懂畫圖,所以你們靈感來了隨筆發揮吧」
按照我的經驗,
在聽到這句話後,
他們拿出來的圖都讓我很驚豔。
至於還有許多「這個版面喜歡嗎?」、「顏色怎麼樣?」、「給你看草圖喔!」,
我的回答都只有滿MSN視窗的尖叫與水汪汪眼(毆打)

再說到學妹這次的慘痛經驗,
稿子提早完成交給他們在我來說是理所當然的,
兩次我都至少提前了半年交稿,
這樣可以給他們比較多的時間可以利用,
畢竟人家也有課業、生活要顧,
又沒支薪,
怎麼說也沒道理要在活動前才把文章趕出來給他們吧?
三天兩天能畫什麼圖?
人家是不用吃飯睡覺做事了嗎?

隔行如隔山,
沒有經過充分的溝通根本不會知道對方的辛苦,
我就不只一次聽過阿夜說他「在上色的時候因為電腦當機所以一整晚的心血都沒了」,
晴晴貓在宿舍使用自製的簡易透寫台而因為描邊手殘有腰酸背痛,
妹妹光顧著畫圖沒吃飯,
雅雅把圖傳給我的時候是熬通宵的QAQ
更別說阿夜跟晴晴貓在幫我做後製時還有自己的本要趕工。

寫文當然很辛苦,
幾個月甚至半年、一年的費盡苦心創造自己的孩子,
文中一草一木以及人物互動都是精心構築的,
但寫文的人如果不會畫圖,
很難體會那種花一整個晚上上色,
或花好幾天畫同一張圖的心血,
至少我完全不能想像要我寫一個橋段卡好幾天b
可是不懂至少該去嘗試了解,
體恤共同合作人的辛勞只要有心這並不是什麼難事。

回到主題,
剛才拿自己的例子作對比後,
只是更生氣orz

會寫這篇文的重點是──「我第一次聽到畫者拿本還要給錢啊!」
這次活動時我跟晴晴貓還是自掏腰包幫妹妹把本子買回來的。

也許作者送畫者本也是不一定的,
可能有些作者與畫者合作時有談妥說用成本價或某種優惠價給本,
但我接觸的同人圈很小,
對於其他協調那些什麼的全部都不清楚,
就我看到的包含我在內的四個與人合作的作者都是把自己的本送給了畫者,
並且盡量附上卡片,
就連幫忙封面上色的朋友也都送了,
住在海外又怎麼樣,
包裹包一包照寄啊!
更何況住台灣的= =#

說是「利用」也許太嚴苛,
比喻為「竊圖」又很尷尬的是我家妹妹自己交給對方的,
(他只是不知道自己的圖會被拿來做成兩本書的封面,
依此類推到寫文的人頭上,
就是有人跟你拿了兩篇文,
說要出本合本,
結果連續出了兩本卻沒通知是一樣的……..
按照我的規矩就是盜文者死(冷笑))
但我很不想把朋友間的合作用「缺乏人情世故」來評斷,
對於朋友間的體貼尊重應該是人與人相處間的基本中的基本,
事情弄到這樣真的很難看,
難道每出一本書就要傷害一兩個畫者的心,
拿到圖後就裝傻到死,
等發現對方好像很生氣後才加上隨口道歉,
說真的感覺不出哪裡有誠意。
這次得罪一個,
下次想出本再找別人嗎?
我只能敬告有看到這篇文的大大們,
找人合作出本千萬要體貼對方並且自己小心,
不然吃了虧也只能說是提早修習社會學分,
充份體驗人性。

OK,
這是別人的本,
怎麼處置是他高興,
這種有感而發說不定會被說「這是我的事情跟你無關」,
只是拿到圖以後就不聞不問不表示,
好像妹妹在大陸怎麼說也拿他無可奈何一樣,
那種利用完就直接丟開拋到後頭的作法讓人很難苟同,
對於一個畫者而言這種事情更為難堪,
卻又拿某人無可奈何,
這種情況下,
我這個當姊姊的不出頭,
誰來說句公道話?
所以這篇文應此而生。

玩同人本能處處得罪人,
我也只能說這某人也真厲害……..
但追根究底又有點想問一句「何必呢?」
至少在我看來,
一個朋友真的比幾百元的成本+運費重要很多…….

嘛,

是到如今再說這些也沒什麼用了,

反正這個世界上是是非非總是難以分辨,

就算分清楚了又能怎麼樣呢.......(也許這就是某人有恃無恐的地方?)

個人心裡有數就好,

公理自在人心,

只希望我重要的朋友們別再因此吃虧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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